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

遺囑

我google了一下,發覺遺囑的意思如下:

俗稱「平安紙」,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立遺囑人在生時訂立的,但只在其過身後生效。立遺囑是可經律師辦理,亦可由立遺囑人自行訂立。一份有效的遺囑,必須符合下列的條件:

○立遺囑者必須在精神健全,頭腦清醒的狀態下訂立
○立遺囑者須完全從自己意願訂立遺囑
○立遺囑者必須在遺囑上簽署

很清楚。遺囑是一個人在生前/還清醒的時候,寫或講下來,希望後人幫他完成的願望。

所以當老媽說她想要“講”遺囑的時候,雖然很難過,但我也贊成。畢竟,事先有準備好過讓她心中掛著一宗心事。其實,她的願望很簡單,就是將手頭上大部份的現金,留給從13歲就跟她一起挨世界,靠賣蘋果香蕉橙養大我跟小妹的老三。另外,就是將兩塊地皮還有兩所房子,轉到老三的名下。

再撥一筆錢出來買下祖屋,因為祖屋是阿公的資產,阿公的兒子和女兒嚷著叫人來打價要瓜分。老媽住了60年祖屋她說就算變鬼也要知道怎樣回家所以買下祖屋是勢在必行。

不夠的要三個兒子向銀行借錢然後一起來供。如果三個兒子當中有人不願意供祖屋,就讓老三把這筆錢平分,用現錢把其他人的份吃下來,然後自己供祖屋。

老三是個唸到中三自動輟學的傢伙,人很粗,喜歡跟老媽頂嘴,老爸在生前因為爛賭挨他的罵最多。不過老爸走後他就對老媽超級死伯好,他說他很怕再有遺憾,所以摸黑起早當苦工開檔關檔賣水果三分五分賺到的錢不給老婆反而都放在老媽的戶口。

他說,讓老媽算算錢,嗅嗅銅臭,可以讓她長命一點。

大家都知道所謂老媽的錢,其實就是他的錢。

我媽的三個女兒都是打工女苦哈哈,老大發老板夢一直半夢半醒,老二從外國喝完咸水回來平步青雲買間豪宅都五六百千裝修隨隨便便是一百幾十千,家中兩公婆連兩個小孩四個屁股駕三輛車。

不過老媽病到現在,錢花最多的人不是外表好看內在也應該很好吃的老二,而是老三。雖然卡很多時候是老二刷的,不過在刷卡前老三已經悄悄幾十千幾十千的過賬到他的戶口。

這些事老媽都不知道。老三說老二的頭搞這麼大,肯定是強弩之末,要給他留一點面子,也不要讓老媽擔心,所以大家不可以講。新居入伙時老媽疼放洋好幾年都不在她身邊的兒子,還特別吩咐老三包一個兩萬塊的大紅包給老二補貼他的裝修費。

老三出了名的是孤寒種,心痛到不得了。不過老媽開口叫到,他eh都不敢eh一聲,乖乖繳紅包。這些事,兄弟姐妹除非是故意想要裝不知道,要不然誰都知道。所以老媽一直講一直講她的遺囑,大家都以為大家都很明白。

老媽已經76,老早就沒本事賺錢,她吃的是老三的老米。錢是老三賺的,房子也是老三供完的,地皮更是他的積蓄買的。

所以,沒有想到事情會演變成這樣。老媽在我去看她時,跟我說老二帶了律師來,一直叫她把名下所有的現金報出來,個人的聯名的來往戶口的放在保險箱的。旁邊,還有他的老婆拿著紙跟筆在一筆一筆的作記錄。

她說,有些賬目她是不想公開的因為那是老三做生意要週轉的資金。不過老二說,怕有人在她死後忘記去提款,讓最後賺到的人是銀行。她說後來她全部講了出來,讓大家有個記錄。

她說辦好身後事後,如果還有剩的就每個女兒分一點。手飾也要交給女兒去分來做紀念。我記得我跟她說有得紀念很喜歡,沒得紀念也不要緊,媽媽的樣子永遠會留在心底,這是不會磨滅的紀念。

媽媽說六個孩子裡面我最不擔心你,因為你最堅韌,你什麼境環都餓不死。我差點哭出來。從小到大我總是覺得她最不疼我,因為我醜,因為我愛哭,也因為她說我最剛愎自用任性頑固人家叫你不要做的你就是偏偏要做激死人不賠本。

沒有想到負面的評語在活到半老的今天會變成堅韌。我把它當作是媽媽給的最大的讚美和肯定。也因為自己可以讓媽媽放心而感到很驕傲。以後即使媽媽不在了,只要想到她講過的這句話我想再大的風雨和困境我都一定可以走得過去。

媽媽說我知道你們不會爭的不過我先講到明我的願望就是這麼簡單。老三是個老粗,你要幫老三栽培他的小孩。

然後今天,小妹跟我通電話時pipipapa的說老二不應該叫老媽公開所有賬本,因為有些人的伴侶可能不會太明白來龍去脈怕會誤會這筆錢有得分,萬一沒分到,也會吵說賬本上明明有這麼多錢的怎麼可以只分老大和老二雞碎那麼多。因為現在也已經有人開始在唱說老媽偏心老三的越南婆,忘記了這盤生意本來就是老三靠著老妹在拜六禮拜的幫忙打下來的江山。

我又打給老姐,老姐說你幹嘛不直接跟老二說。我老實說我每次跟老二講話都一定會干起來。我不喜歡他老是當人笨蛋的語氣。老姐說好吧我打去問問看可以不可以不要公開這些賬本。

晚上10點老姐怒氣沖沖的打回來,她說她以為找律師只是搞房子和地產的割名不過原來是做遺囑。現在老二找回來的律師做出來的這份遺囑講到明,老媽現款有若干房地產有若干,然後委任老大和老二當信托人。當房地產要割名轉讓給老三時,需要他們兩位信托人的同意。至於金器手飾,則由三個女兒和三個媳婦瓜分。

我都傻掉了。這叫遺囑嗎?這有根據老媽的願望來辦事嗎?

金器手飾統統我都沒想過要。老姐和老妹雖然不合,不過對於不是自己的東西也是不會想要的。瓜分就瓜分,金器的價值不是在於金錢,而是它的紀念價值。多一件和少一件,不會影響你想念一個人的。

不過,不能對老三這麼不公平。明明是他的資產,為什麼要靠你們的批准他才可以動?也不能不尊重老媽的願望。她只是老了病了,她還不是老糊塗,怎能不告訴她有信托人的事實呢?

老二生氣的說你們要反對為什麼不早早講,可是我們問來問去,現在才發覺原來根本沒有人通知過女兒這件找律師做遺囑的事。老二所謂的公平,只是把遺囑寫好之後,在大家的面前宣讀出來,讓大家公平的一起聽老媽的遺願,再一起公平的分攤律師的費用而己。

為什麼要花錢醫病服侍老人時,女兒是女兒,等到做跟利益有關的大決定時,女兒又突然變成撥出去的水了呢?

這個禮拜我又要因公出差了,我跟老姐和老妹說如果女兒有投票權,那麼我反對這份遺囑的執行方法。因為它不是老媽媽的遺願。律師是收錢來執行遺囑的人,為什麼我們要多此一舉的推舉老大和老二當信托人,把很簡單的願望弄得很複雜?

這不過是一點點小小的資產。看在真正有錢人的眼中只是一顆小小的鼻屎而己。老媽不是飽爸,沒有16億的身家,根本不需要爭蹦頭,為什麼不能簡簡單單的依照她的想法來做事?

我不知道遺囑的風波會發酵到多大,我也知道他們背底裡在喊我做脹雞婆,但是我不能辜負老媽給的讚美,為了執行她的願望,我會一路給他脹雞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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