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6日星期一

是誰局限了我們的言論自由?

有些時候我覺得馬來西亞有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是自找的。

當有人因為在網絡上發表對蘇丹不敬的言論而被控時,網民紛紛自危,幾乎要掩住手在別人的耳朵旁邊細語,叫大家以後不可以醬醬醬講。

我不知道被控的人因為導致霹靂變天的卑劣手段,對蘇丹做出了怎樣大逆不道的辱罵。但肯定知道這是一種殺雞儆猴的手段。誰還敢吵就告誰,至於告不告得進有沒有浪費納稅人的錢那是不要緊的,最要緊的是給人家怕一下。

怕了自然就會收聲。收了聲自然就會歌舞昇平世界太平。至於底下的人有沒有積恨是不必理的。至少,在未來的三年都不必理。甚至,可能也許永遠不必理因為在目前夾硬來的強勢領導之下,誰知道大選還會不會來。

有誰知道法庭累積的案件有多少單嗎?我google了一下,出現獨立新聞的這一段>>>

再益透露,截至2007年12月,高等法院的累积案件总共有9万1702宗地庭累积案件有12万5944宗而推事庭则有77万7703宗。

這個再益,就是TL內安法令而辭官的首相署部长Zaid Ibrahim。


這還是2007年。2008年又累積了多少單還不知道。

然後現在,執法單位還在努力把一些講話不中聽的人納進累積案件的數量當中。不過也有可能不會累積太久,因為有些人的口是必須要及早封住的,要不然星星之火不知道會不會撩原。至於那些修憲遞奪蘇丹的免控權的人雖然行動上更加辱蔑了蘇丹,不過是沒有罪的。

雙種標準,我對你錯,你民我主,是馬來西亞最真實的執政法。

印象最深刻的一單有陳儀喬講的巴生一個小男生被鄰居的老安哥雞姦,從報案到把被告帶到法庭過堂宣讀控狀,足足過了9年,還是在過堂的階段。時間久到受害人從朦朧不懂事到長大成人深感羞恥。從把往事記得一清二楚到刻意忘記,那個被告還是在逍遙法外。

我們的執法,往往是用別人的錯來懲罰受害者。

蘇丹有沒有違憲,通過平面和網絡媒體的努力報導,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平時捉到賊可以拖三五七年也因為證據收集不齊而控不了的警方,有些時候會利害得一夜之間就鑑定了誰應該受到懲罰。

突然變利害的原因,大家也是心知肚明的。不說,不等於不知道。國陣最大的敗筆是不管他有沒有做,人家不問也不講,不過大家心裡面都當他已經做過了。

但是秘而不宣,不是改變的正確方式。兩個禮拜前我跟一個不看網絡新聞的編輯搭TAXI去MID VALLEY做一宗採訪。在路上我跟她說了蒙女被開一鎗再補一鎗的事。一路上沉默不語的司機大佬突然開聲,他說,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是誰干的,但是這種事不可以講。

為什麼不可以講?他笑笑口的問我,講了有變咩?沒有變的,這個是law來的,有錢有勢的人大到完。我說是囉,就是你這種人這種思想才造成有錢有勢的人大到完,他惡到完也是拜你的寬容所賜。

他靜靜不出聲。下車時,他轉過頭來問我,小姐你說講了有變咩?這次他沒有笑。他的表情很認真。他的眼睛刻劃著生活的負擔。我說,你可以不去kopitiam講,但是至少你可以跟你的家人你的朋友講,累積怒氣和勇氣。他點點頭。小小聲的說謝謝。

然後編輯跟我說,她還沒有登記選民。不是因為不夠歲,而是因為很麻煩。還有一位大美女,年近30,生於一生為華社奮斗的沈家,每次見面都很關心時事,還講得頭頭是道,不過我也是3個禮拜前才知道她不是選民。

白頭有一位印度朋友,40多了,竟然一次也沒投過票。這個可愛的傢伙,每次有什麼大件事都打來吐口水,雞啄不斷,霹靂變天他吐了n輪口水,每次都要給人吼一句你幾時才要去註冊選民才甘願放電話。

由此可見,講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

你看在網絡上支持RPK的人幾多啊,不過出來法庭向政府表示厭惡與不滿的,來來去去幾乎都是同樣的人。熟口熟臉到幾乎是gang了。

我們怎能夠一路坐在那邊悲嘆民主已死,言論自由已死而什麼也不做?就像奧巴馬說的每個人都希望改變但是每個人都坐在那邊等改變。或者,希望別人為他們奮斗流汗流血來做改變。

馬來西亞已經多次證明了民眾是越怕越死的。只有反對的聲音更加堅決國家的民主與言論自由才會有希望。去年9月26日的反內安法令大遊行是一個例子。今年漁農反對藍箱成功是另一個例子。

不講,不報導(或報導不實如自動把納吉老婆了無新意的陳腔爛調放頭條,或自動報小數,或報了這邊後又急著把政府補wok)只會讓某些人認為人民已經接受。

如果你的數量夠多,人家就會投鼠忌器。如果你的數量很少因為大家都選擇敢怒而不敢言,那麼你就只有坐以待斃,逆來順受。

選擇在大家的手中,你不必做很多。也沒有必要去罵其他你認為行事不公的人。你需要的只是講真話。告訴其他的人更多的真話。早前在唐南发的專欄,見他引述美国《世界日报》总编辑陈裕如的訪談說:“民主和人权是需要争取的,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进程。当你看到有阴暗的地方,就要把窗户打开让阳光照进来,这就是媒体的责任。”

感同深受。也像卡巴星今天說的,從政還得敢怒敢言。當記者如果沒有報導真相的堅持,常常在高官舉行PC後自己再舉行mini pc以統一新聞內容免得主任發覺他家的報導有所不同,問起來時要揹wok的這種行為,理該是記者所為嗎?

馬來西亞的改變,單靠時間的洗禮是不夠的,靠政客幫我們爭取也是眇茫的,要靠全民一起渴求改變,也用行動來改變才有用。

現在這種局勢,自己受苦也就算了,但我們怎麼能夠將下一代的未來去托付給不值得信賴的人?講吧,把訊息傳達出去,讓更多的人累積勇氣和怒氣,讓我們為下一代投一個更好的明天。

別人局限的言論自由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己局限自己的言論自由。

7 条评论:

Towards healthy and leisure life~! 说...

马来西亚的三权分立,最近是糟透了。。。污辱苏丹?哈哈。。。只需赔1万就没事了,苏丹的尊严只值1万?哈哈。。。到底谁污辱苏丹多一些?

波波 说...

這就是馬來西亞最出名的雙重標準啊;我做沒錯你做就是死罪

匿名 说...

贊!

:-)



阿思

-JoE.CoM- 说...

双重标准,没办法啦。。

国阵精神吗。。。。

你说到你几位朋友长到这么大,还没有登记为选民,真是为他们觉得可悲。

老实说,我在学校,我和我一些的朋友,都希望成为一位合格的选民,为国家带来一些改变。

我可以为我能够投票感到骄傲,因为我知道,投票是我们的权利,我们的特权,是一个能够改变国家的管道。

我不知道各位同不同意我说表达的。

至少,我们现在还有投票的权利。
不要我们来到了马来西亚成为一个独裁的国家,或者共产国,我们才来后悔当初呢??


-JoE.CoM-

波波 说...

阿Jeo,是老到醬老,不是長到醬大。如果年輕人都有註冊,上一屈大選國陣倒台了啦,我有很多火箭的朋友雖然有註冊,但是都以遠啦/一定贏的啦/一定輸的啦/差我一票不會影響大局啦等等等為借口都沒有投票。

相比於那些還沒有註冊當選民的人,這些註冊了但又放棄行施權力的人更叫人TL。

你記得要叫多多朋友去登記喲,4年才有得投一次,還給人當神一樣來拜,很難得的。

-JoE.CoM- 说...

其实,没有注册,和自己放弃投票权利的人,我都一样TL!!

我的家人,尤其是婆婆,一定坚持去投票,因为她也是很TL国阵,要国阵倒台。

我可以影响我身旁的同学,好朋友,若是远一点的,我就不能啦。。


-JoE.CoM-

波波 说...

真的,有些事情是要趁早做的。下個月換人上台,局勢又會大變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