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为16名因反对内安法令集会的人士判刑/筹款活动~匯報2

兩件事。

第一件是因為有很忙,所以直接從許慧珊處把簡單的匯報拿來放。
這個匯報是她在關丹綠色集會2.0之後所召開的記者會再之後做的。

第二件是還有捐款進來。容再結算(結不完啦)又再之後報告。


Latest Update - 2012/02/26, 14:24"

As per today, our account shows that :
AC1 (MBB) 2800
AC2 (RHB) 8510.79
AC3 (MBB) 6118
AC4 (PBB) 8590
Total amount we collected is RM 26018.70,.

As the found later that the fine have been paid by someone, so after we discuss, we decided to use the fund we raise as below: RM16000 to 16 person, RM 1000 each, as the subsidy expenses of traveling and other expense last 2 yeas due to this case .

As the case still going on, so the balance of 10018.70 will goes to a fund, for their necessary expense, and we suggest we keep the money at a trusted NGO, which we suggested bar council aid we update here once confirmed, and this money will go on the said 16 person in the relevant case,, unless the leader of them request, Of course, we will follow up, and update in this note.

I wish this arrangement is satisfied to everyone of you, and please let us know if you disagree with this arrangement,

Someone paying without giving names, kindly check if yours name is missing, please inform us, we will add on accordingly.

Thanks again everyone, for being with us in this fund raising action, and thank you for your trust on us, and I do think this is a great movement for us as a normal people to step out showing our concern to someone we may not know, without thinking of races and religion, but what problem they are facing, this is what a Malaysian should be.


Cheers
From:WEE SUN and friends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为16名因反对内安法令集会的人士判刑/筹款活动 ~ 匯報

來,先看新聞背景


因為有些沒訂閱網絡報紙的朋友可能看不到,所以摘錄重點,如下:
  • 虽然警察法令关于非法集会的条文已废止,而内安法令也获政府承诺废除和取代,但今天却仍有16名集会者,因为参与2009年反内安法令游行,而被判非法集会罪名成立。被告今天遭判坐牢1天和罚款2000令吉。艾努沙林较后判处出席审讯的11名被告坐牢1天,同时罚款200令吉,或者以监禁1周取代。
  •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在2009年8月1日举行“反对内安法令游行”,成功号召超过2万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士走上吉隆坡市中心街头。他们与警方的数百枚催泪弹和水炮攻势周旋逾两小时,表达他们渴望废除这项恶法的坚决立场。
  • 被告中包括5名女性,其中一人是内安法令扣留者的妻子诺莱拉(Norlaila Othman)。另外十五人是:诺丁莫哈末(Nordin Mohamad)、哈雅迪阿都(Hayati Abdul Samad)、沙玛(Salmah Ismail)、纳西达(Nashita Mohd Noor)、拉希尼(Rashini)、哈斯布拉(Hasbullah Pit)、万莫哈末查斯兰(Wan Muhamad Jazlan Razali)、莫哈末佩特里(Mohd Petri Mohd Yassin)、沙扎慕阿兹(Syaza Muaz Shaharudin)、莫哈末苏克里(Mohd Sukri Mohd Sirat)、莫哈末沙列胡丁(Mohd Sallehuddin Yusop)、祖西菲利(Zulsifli Kama Kutty)、莫哈末法里兹(Mohd Fazlzy Mohd Ismail)和诺拉占(Norazam Sakib)。
  • 听闻判决后,部分声援民众和网民立即发动筹款运动,企图帮这些被告筹募罚款。作者许慧珊在面子书贴文“为16名因反对内安法令集会的人士判刑/筹款活动”促请民众雪中送炭。截至下午4点45分,他们已获得94人捐款,总数逾1万令吉的款项。许慧珊表示,他们目标是在今天下午4点半,法庭缴罚款柜台关闭之前,筹到2万4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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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最新消息如下。

每人罰款RM2,000,16人即RM32,000。

法官喻令,如果今天下午四點半法庭櫃台關閉之前收不到罰金,則每名被告需以七天牢刑做為代替。包括五名女被告。辯方律師在向法庭求情時指出,這全部十六名反內安法令以及反物價高漲的人士,家了上有高堂,下有有嗷嗷待哺的子女要扶養。

他們當中,月入只有區區數百。

(波波按:這反映一個現象。仗義每多屠狗輩;往往站出來爭取公義的都是收入菲微的低下階級。工人爸爸媽媽都站出來了,我們又應該做什麼呢?我們還有什麼可以做的呢?)

想著709當中有人回不了家。

想著這16名被告當中,會有等不到媽媽或者等不到爸爸的孩子,我們當中,我相信,許多人的鼻子都酸了。於是,一呼百應,大家決定試一試極限,看看我們到底可以籌到多少錢來把爸爸和媽媽“贖”回家。

下午4點15分,當我提著大筆網友們擠爆戶口,擠到連提款額限都爆破,擠到現款再也提不出來而餘數必須用支票來取代的捐款趕到吉隆坡高庭時,很欣慰,今天,沒有人需要坐牢。

大家,都有家回。原因不是因為我們在兩三個小時內籌的錢有夠,而是因為巴生國會議員Dr. Siti Mariah代表一名匿名人士,先幫大家把錢墊出來了。

這一路統計捐款、飛銀行取支票簿、又飛車趕到法庭的路上,一直有人通過電話或短訊來問我,這筆罰金難道不是雪州政府付了嗎?問題回答如下,直到今晚七時,我們沒有收到雪州行政議員郭素沁的消息,說雪州政府要付這筆罰金。

我們只是知道,有些政黨和其黨要願意伸出援手。但是願意幫忙的人是誰,我們也不知道。
當然,也沒有收到錢。

但是,2008年當郭素沁在內安法令之下被撼之後,民間有搞了個MANSUH ISA的公民運動。這個運動獲得的雪州政府的支持。所以,有可能這筆款項會由這個組織撥出來。目前,我們還不知道是不是如此。我們也希望今天的州議會之後,會有人做出宣佈。

那麼,我們手上這筆已經突破五位數的金錢應該怎樣處理呢?
有以下的幾個建議。

(一)繼續大家的初衷,用來補貼罰金,不管那位匿名人是誰,我們只管出自己的這一分力

(二)用來做上訴的費用,因為這場官司還沒有完

(三)用來幫補這十六個人坐牢時的家庭費用

(四)我不知道,因為這個不應該是我說的,要由所有把錢掏出來的朋友們集益廣思。所以,請大家還是緊貼Echo許慧珊在臉書上的貼子,因為我脾氣古怪,很多人的friend request連看都沒有看過就直接砍掉了。

請大家真的要追Echo許慧珊的貼子,因為等到所有的款項結算完畢,是要給大家報告的。
現在因為錢還有在進來,我們根本是結算不了。

要提的是,雖然罰金有籌夠了,可是當中有三人卻堅持要坐牢。這三位都是女士。其中一名發言人Iman Athirah說,選擇坐牢是因為法律允許人民合法集合,而要求反內安法令和反物價高漲,到底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呀?

(呵,我天天都在呻東西貴呀, 那我不是要坐牢了?)

“坐牢,是因為我們沒有做錯,是因為不想讓政府平白的佔了這筆罰金,讓我們坐牢,引起馬來西亞社會的關注。”後來,Aiman等三人沒有進牢,是因為PKR和PAS都有派了黨領袖來慰問。這些政治領袖跟她們說,還有很多公民運動要搞,包括本週末還有226關丹的綠色集會。

公民運動需要他們。這一點,Aiman已經在自己臉書的牆上這樣說了。
請大家自己讀。

Aiman Athirah Al Jundi wrote:

QUANTUM IKHLAS : Masakan Allah Mentakdirkan Segalanya Untuk Suatu Yang Sia-Sia. Seperti Yang Dijangka Oleh Kami (Walau Barangkali Tidak Dijangka Oleh Mereka Yang Bukan OKT)...Maka Akhirnya...Kami Dijatuhkan Hukuman Bersalah. Penjara 1 Hari Dan Denda RM2K Setiap OKT.

Memandangkan Beberapa Pimpinan PAS Dan Pimpinan Tertinggi Muslimat Meminta Untuk Saya Kekal Berada Di Luar, Maka Saya Akur Dengan Usaha Keras Mereka Untuk Memastikan Saya Dapat Membantu PAS Menghadapi PRU13.

Manakala Rayuan Untuk Hukuman Penjara 1 Hari Saya Pulangkan Kembali Kepada Kebijaksanaan Sahabat Saya Latheefa Koya Dan Zul Hazmi . Apapun, Sementara Menanti Segala Urusan Denda Selesai Kami Semua (16 OKH) Dihantar Untuk Menghuni Sementara Lokap Bawah Tanah Yang Berada Juga Di Mahkamah Jalan Duta. Lebih Kurang 4 Jam Berada Di Situ Bersama 15 Tahanan Yang Lain. Terima Kasih Atas Doa Dan Sumbangan Semua.

HIDUP KEBANGKITAN RAKYAT. TOLAK REGIM!

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最後召集

不,不是麗蘭。最先說起的,是明福的大姐。

大家開開心心的等過年。可是趙家,卻是掉著眼淚團一個不成圓的年。




然後,又讀到這一段。



“决定去了,不想将来儿子问我为什么最后一次的机会了,也不去。已经有太多的遗憾了,真相本来就应该给的,根本就不需要如此劳师动众,讨得那么辛苦。只恨在这个国度里,法理掌控在当权手上,唯有当权愿意,我们才有知的权利。并不想用悲情,但追根究底,这个悲情是你们造成的。若是当初你们手下留情,我的未来是幸福的,我会用那微不足道的一票感激你,对你忠心。但是你们把政治当赚钱的工具,不折手段。只想告诉你,我的微不足道,再加上其他人的积少成多,你要明白政治不是让你们拿来玩的。”


語塞。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麼可以說的。

我看著麗蘭因為審訊的一塌糊塗匪夷所思而越斗越強,為了一個堅持而漠視自己的幸福。

我看著那一對父母老來喪子,精神糜頓。

我看著那張微笑的臉,因為還來不及披上婚紗就成了寡婦而沈默。

然後,大年初四,見著趙家人含著笑滴著淚的過年。

見著送客送出大門的趙媽媽,握著拳喊著讓國陣給我兒子陪葬吧。

回家的路上,想著這麼的年,寫這麼樣的事,會不會像去年一樣被要求暫緩放射淚彈。可是到家,已經數月不見的蛾在門口等著我。初五,六點醒來找貓。房門外那飛蛾鍥而不捨的盤踞著。

初六,車外門外家門外,都有飛蛾的蹤影。

初七,飛蛾進到那密不透風的書房,在電腦旁孤寂的死去。

初八,於是,打開了電腦,又開始寫了起來。


再然後,今天早上,趙大姐,又放了這一段。


許多面友說,他們都哭了。

而我卻還在耿耿於懷;2010年的補選,趙家為了爭取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在選區奔走,蘇淑慧胞弟Alan除了被王賽芝的花衫護駕佬硬行強扶倒地,一干人等連趙麗蘭亦被請到警局去接受盤查。當時,有馬打跟趙小妹說,時間一久,人民就會淡忘的。所以,你會輸給時間。

是因為這樣的,所以堅持要在明天的卡片上寫下五個大字 —— 我們還記得

We Still Remember.

Kita tetap Ingat.

我們需要更多更多更多的聲音,讓政府知道,我們還沒有忘記。

二月二號。明天。早上九點。還有10個小時。
布城上訴庭。這是對全體馬來西亞人的最後召集。
趙家代表律師哥賓星證實了,這是最後的司法檢討機會。

明天,是用法律途逕促成趙明福一案之司法檢討的最後判決。
過了這一站,想用司法推翻冤案,那是遙遙無期了。不要告訴我要用選票來判決,因為事後再怎麼判,也是判“自殺”的決,而不是昭然若揭的兇殺。

所以,希望大家來。



猛鬼趙明福之回家(完)







他的妹望著他摔下來的窗戶,臉上有掩不住的傷痛。
而他的父。他的父。。。。該怎麼說呢。
大家自己看,自己感受。





說故事的人:赵明福之父赵亮辉(的士司机)
赵母张秀花(车衣女工/主妇)

(此文刊於2011年農曆七月的号外週報)


其实,赵明福卧尸反贪会后,曾经一度,全国各地都有人传说看到赵明福。

本刊访问过著名的芙蓉道家太白真君坛传人兼风水师丘伟光,获知人是有三魂六魄的,死者很有可能是从高空坠下时受到惊吓,三魂六魄分散了。在卧尸地点招魂时,基于种种原因,可能招不回怨气很重的魂魄。

于是,他会在某些地方游荡、流连。

也有可能是因为怨恨很重,有很多话要说,所以到处去给人看,传达一个讯息,你有没有看到我?你听得到我吗?你可以不可以帮到我?

赵父闻讯,红著眼睛点头表示同意,赵母却已泪满襟。

赵明福死了两年,仍不安息。为人父母的,难过是不消说的了。




自然是难过啦,他不要走是因为凶手还没有捉到,他还没有让妈妈知道真相,所以他不会走。他要给我真相,我的儿子我知道,没有给我交待他是不可能走的。

“是,我很难过,可是我的儿子是冤死的,我要知道真相。” 赵爸爸说,自从明福死后,家里时时出现蝴蝶、飞蛾、虫子。“老人家讲,死的人会变成飞虫回来。”

听了,我背后连带头鹿皮也发麻起来。因为,2009年的7月16日以来,我写了无数次的赵明福。

而每次讲到赵明福,写赵明福,总有不可解释的事情发生。 除了逢写赵明福必然出现神奇出现的飞蛾,最恐怖的一次,是2010年某月与博客网聚,谈到明福之死,不胜唏嘘。其中一位博客回到家,在公寓楼下(如果沒有記錯,好像是近信箱處)莫名其妙的看見一件血红的衣裳在高高掛。

把他吓得魂飞魄散,即时打电话来报告说事情太邪了,必定有冤。



有見過明福冤魂的人士說,他一生對不起兩個女人。
一個是他的娘,一個是他的妻


而赵妈妈听了我说起这件事,却哀号起来。 “我的明福最爱穿红衣呵。”她说:“我的儿子最喜欢买红衣的,朱肝红、深红,什么红他都爱。”

“我只是要凶手出来跟我们坦白,他是怎样虐待我的儿子的,怎样给我的儿子痛到不会讲话只是”迷“住拳头而已?那些律师根本就是笨的,讲他是自杀,没有一句话是真的!”

赵爸爸亦接口:“我的儿子从小到大不必我担心的,功课事业什么都好,他都没有跟人家吵架的,作么要死到这么惨?” 赵爸爸认为,法庭公不公正,要看政府有没有良心。

“如果要判是很快的,验尸庭都拖了一年多,皇委会也好几个月,这种案子在外国如果要查一个月都很够了的。泰国法医普缇要来就做一点把戏来kacau,安什么心呀?”

按:皇委會已經在2011年7月,在疑點重重中,雖然承認反貪會有使用不當暴力,但卻宣判趙明福是自殺的。從驗屍庭擺明有鬼的懸案到皇委會膽大包天白紙黑字的自殺,你可以看到的一個舖天蓋地不擇手段的強行掩飾。)




(趙麗蘭到昨夜半夜兩點多,還在為了明天即將宣判的上訴庭難過。昨夜,麗蘭發送短訊給我。她說,明福的遺腹子初九兒看著公公,叫爸爸。讀了,鼻子,真的好酸。)


這一則,是半夜1.52傳來的


(她說,因为皇委会的被自杀结论, 我的心碎就像'自杀'的字眼那样从天而降,措手不及。不公不正,不仁不义, 让死了的人含冤九泉, 再我们的心碎的伤口上涂上毒汁。)

“我的儿子全身都是伤呀,颈项、头、胸口,头骨都破你知道吗?跳楼的人会头破在中间这么巧?他倒地明明是侧尸,做什么会破在中间?跳楼为什么会胸口受这么多的伤?到底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不是有人打他?这么多东西讲不明白,我怎样会甘愿?”

苏淑慧有孕,赵家人早已知道。赵明福已经跟家人如实秉报,还一直追问赵妈妈看未过门的妻子有什么东西不可以吃。赵妈说:“他跟我讲,孩子出世是农历新年时期,一直兴高采烈,家人全部为他就要来当爸爸高兴,他有什么压力?”

看著公公,叫爸爸的趙爾家。


赵爸爸和赵妈妈众口一词,否认儿子会自杀。“他都没有烦恼的,看到报纸有人自杀就笑人家傻,一个笑人家自杀傻的人死了还被人家讲自杀?我们可以不气吗?”

赵妈妈悲痛的呼喊:“做人要有良心呀,我的儿子已经死了,你们答应要给我们的公正呢?你们说做东西要有程序,我们等,可是法庭和调查的程序有没有公平大家有眼睛看。嫌犯进出自如,作么不一出事就盘问,就找证据?你们讲过的话做么不算数?

她说,在治丧时许多国阵的代表说过会公平的处理这件事,来治丧的人包括有许子根、首相的前秘书胡逸山、马华前总会长翁诗杰。“结果他们回去了,一个屁都没有回来!”

“你看反贪会的律师在驗屍庭讲的,自己扼死自己!一個人怎樣扼死自己?鬼上身啦,鬼上身才會這樣是不是?你們頭腦是吃大便的還是鬼上身?!這麼多的疑點,這些人有講過一句公道話嗎?”

“真相沒有找出來,以後你們下一代隨便抓一個進去有事就可以講自殺了,打死丟下來也是自殺了,可以給人家蓋到完!”

两老坚持,不管法庭做了怎样的宣判,包括七月新近出炉皇委会报告的因为受到反贪会官员的压力而“被逼自杀”的裁决,在他们的心中,赵明福是绝对不可能自杀的。

真的,法庭怎样判,已经不重要了,答案已经在赵家,以至每一个马来西亚人的心中。

赵爸爸说:“凶手是一定会有报应的!”

但是赵妈妈,赵妈妈更加干脆,她说:“如果这件事没有真相大白,我宁可明福猛鬼到底!”




我們需要更多的人,陪我們走這一段。
至少,走一段。好嗎?這是最後的一段了。
趙家的代表律師哥賓星在年二九已經證實,
過了上訴庭,就無法再用法律途逕促成趙明福一案的司法檢討。




二月二號。早上九點。布城上訴庭明天
這是趙家力求上訴庭針對明福一案做出司法檢討的最後機會。
我們需要更多更多更多的聲音,讓政府知道,我們還沒有忘記。
你,會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