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0日星期二

陸庭諭事件的後續篇

(一)忘記

“原來陸先生是色老頭!”
“你真的忘記了咩,你也是受害人來的喎。”
“是咩?我真的忘了!果然是神經大條,哈哈!”
“搜尋記憶很久,完全想不起那件事。可能不想記住這事吧!”

竟然還用到感嘆號,真是他媽的毫無意外。看到sms時實在忍不住要媽聲四起。被非禮的人忘記了,沒有被非禮的人反而把情節記得一清二楚。這個不知道是什麼世界來的,她的神經應該是橡膠筋構造的,拉到很長都不會斷。

實在是敗給她了。

我是個短期記憶不行,長期記憶勁到爆棚的人,用人家聽得懂的話來說,就是我記仇。

那一次,如果要嚴格算起來是14年前的事了,那是我們用container當報館的時代。她去採訪華團,回來一邊打搞一邊煩惱──到底是還是不是呢?問她,她用現在聽起來活脫脫就是標準的官方口吻回答:“我好像,懷疑,有可能被非禮了。”誰非禮你啊──?!

當然,她說的名字引起的是驚天動地的訕笑。

沒有人相信陸老先生是會非禮女記者的咸濕阿伯。

她說,他先是用手來擁她的肩膀,然後從上到下的掃到她的背部,一連好幾次。我還問有沒有動到你的屁股啊,她說那就沒有。我還說那怎可以說是非禮呢,應該是你太可愛人見人愛。主任不都最愛你嗎?新加坡啦尼泊爾啦香港啦統統都選你去。我還酸xiao她。

現在我當然知道我錯了。一個人就算再老,也還是可以有色心的。而且最高招的人才懂得以退為進,不動你的重要部份,你就永遠疑幻疑真,這樣才能長搞長有。此外,我也認為朋友是個有福氣的人。

懂得適當忘記的人,才是真正懂得用心生活的人。

這是天賦,別人恨不了那麼多。

(二)後記

那篇色老頭出街後,引起的迴響很大。

除了很多不知道從那裡來的匿名者出現之外,還有人忠告我把東西拿下來,不要搞到給人家告。啋他都傻的。又沒有出糧給我,幹嘛要聽他的?就算出糧給我,這是我的天地我的家,想怎樣就怎樣,怎麼,言論自由已經沒有了,寫的自由也不給人嗎?全部捉去ISA啦醬利害!

先講清楚,我是不欣賞匿名,可是這件事既然拿出來講了,好的意見和吃屎的意見都應該要給它出街,這才是公平。我沒有打算要審查留言的,是白頭為了保護我,才給我加了審查的功能。

不過原來投訴陸老先生的人很多。

有的說被碰過胸部,向學校投訴,都被壓下來了。
有的說被多次緊緊抱住,掙都掙不脫,那股老人味嗅到都要吐。
有的說被硬硬拉著邀請到他的家作客,在家中他的熱情舉止讓有些人去了一次就不敢再去了。

有趣的,還有這麼一段:

呵呵呵我十多歲就見識到這名色狼。我妹是他學生,他很熱情地邀請我們去他家。過後一直打電話來找我們,要我們叫他爸,而我爸就坐在旁邊……。

我們那時怕他的電話怕到要死。不過當時沒想到這麼嚴重,只覺得他很怪,好像想女兒想瘋了。他每次在電話中肉麻地催:叫爸!(第二聲)叫爸!我們就應他:嗯。根本叫不出口,太兀突了。

看到這段SMS時,幾乎笑翻。感覺就是太嘔了~~~~~

我笑她,如果當然篤老陸出來她早早就一炮而紅了,不必現在筆耕得那麼辛苦。而現在肯現身說法出來爆的話還可以半紅的說~~~~

她回來的答案很引人深思。她說,我會不會紅不知道,但是肯定會死得很慘。我當年若爆他,一定有很多人不相信指我胡扯。再想起來,都會為當年的自己捏把汗。

最早的投訴,竟然可以追溯到20年之久。這匹狼好可怕,竟然可以隱身這麼久。可是老狼可以隱身這麼久,其實也是我們大家幫的忙。對於這樣的一位華教斗士,我們automatic的會當他是神來拜。

這個道理,跟一個衣衫襤褸的人在supermarket和被屈偷東西你會相信,但是一個衣著光鮮有地位有錢有勢的人明明是偷了東西你也分分鐘不相信是一樣的。

她說得很對,早在5年前爆出來,我想相信的人也不會多。

最多也是半信半疑,然後會安慰當事人說不要想太多,再然後自我催眠忘掉這件事。如果不是電子媒體獨立新聞最先爆出來,這件事應該也不會有得見天日的機會。所以現在幹新聞的很多都在暗笑星洲無端端的跑了條獨家頭條。哈哈!

(三)生氣

有人要跟我買老陸的新聞。大老板說要公平的報導,功與過都得評寫,而且下筆要想想自己是不是在搞清算。這點我很同意。這種東西是兩面不討好的,醬寫中罵,那樣寫也是中罵的,所以講公道話是最基本的條件。

他有過火的行為,要講。可是他道歉了,也得趕快要講。

但是後來小老板再跟我談時,我越聽越不對路。最後我跟他講你自己寫啦。連手頭上弄好的兩千多字都不想交。

從頭到尾,我都講得很清楚,它可以是一個報導,不可以是批判。我是那種在STUDIO拍照看到男模的六塊胸肌加胸毛會尖叫的人咧,也是那種講起黃色笑話來笑到最大聲最enjoy的色鬼,我有什麼資格去批判?

上帝講的,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的就用石頭丟他吧。

我自認不是。憑什麼去說人家的道歉沒有誠意?就算有人爆料說那三段道歉啟事不是他的意願也不是他的手筆是某些人諸事八卦的結果,可是有誰出來認頭說這番話是他講的啊?我可不想捕風捉影就炒新聞。

完全搭不到線。

看著自己做好的兩千字,結果現在越想越生氣──見財,最終還是化水了!

1 条评论:

文囧 说...

http://ignorant.freeblogit.com/

这里有小小的短片证明陆庭谕非礼事件的其中一个翻案证据,请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