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星期六

麗蘭:friends, i need your help!! please....






這邊>>>https://www.facebook.com/pages/1000000-People-DISAGREE-to-Report-of-Royal-Commission-of-Inquiry/121381844622141

或這邊>>>https://www.facebook.com/pages/1000000人不信皇家调查报告要求还原真相还明福公道/209230035796350


皇委會說,趙明福是因為受不了反貪會的逼供,由於個人的perwatakan lemah而自殺的。即“被自殺”了。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對於“被自殺”有這樣的詮釋;被自杀是一种获得自杀鉴定结果的蹊跷死亡,疑似于他杀。这种死法之所以以自杀而不是他杀命名,是因为这种死法表面看来都是自杀,之所以要在前面加上“被”,是因为这种自杀鉴定结果很经不起推敲。


所以,

來吧,如果你還沒有跟上來。

來吧,讓我們把這一份數據,通過種種方法,直接丟到雞頭的臉上。

來吧,讓我們至少用數據來喊冤

2 条评论:

流金岁月~丽莲 说...

以前只知道“自杀”和“被杀”,现在跑出个“被自杀”什么世界。。。

波波 说...

麗蓮,那是政府給我們的補習。
我們虛心受教了,下次要把同樣的原理,用在他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