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9106255922365217680..comments2023-11-05T19:04:44.029+08:00Comments on 东林.波波簿录: 眼角濕濕的23波波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9492652921886025017noreply@blogger.comBlogger18125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49835899013541307812010-06-26T00:35:56.925+08:002010-06-26T00:35:56.925+08:00看这一段:
“姑不论我是不是国阵的人,事件既然发生在MACC物理管辖范围、实质时间内,MACC就无...看这一段:<br /><br />“姑不论我是不是国阵的人,事件既然发生在MACC物理管辖范围、实质时间内,MACC就无法脱离责任;然而,知识告诉我们,责任亦分为“法律的”和“道德的”。尽管我心中的那把以人为本的尺度和你一样,可以即刻判定MACC罪无赦,消极的法律责任的佐证机制,却阻碍我一厢情愿地相信,正义可以得以籍由法律获得伸张。特别是,当赵明福事件,已经从法律上的和道德上的争议,锐变为政治上的角力,法律手段已经成了附庸政治需求,不管是BN还是PR皆是蛇鼠一窝,各取所需,消费赵明福!”<br /><br />有人知道他到底要说什么吗?喃喃自语却不知所云,好心你再学中文啦。<br /><br />他是否要说,再提赵明福就是消费赵明福?所以得像他们国阵那样,不能提?<br /><br />为何国阵的总要派出这种奴才来混淆视听?<br /><br />2750一百廿三号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69864426991822525982010-06-25T20:31:19.255+08:002010-06-25T20:31:19.255+08:002750,我想你搞錯了,也扯得太遠。
從頭到尾我說的是終結政府,不是不愛國家。
我們想法不同,我...2750,我想你搞錯了,也扯得太遠。<br /><br />從頭到尾我說的是終結政府,不是不愛國家。<br /><br />我們想法不同,我不想改變你,你也改變不了我,多說無益。最後的提醒是,如果司法程序與政府機制讓人足以信賴,今天趙明福不會成為這裡的主角。<br /><br />如果司法機構秉公處理,不管是國陣或民聯,都消費不了趙明福。這個,才是重點。其他的都是廢話。波波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949265292188602501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1363312013936746732010-06-25T17:25:29.741+08:002010-06-25T17:25:29.741+08:00波波加油!不要怕牠恐吓,我们一定要追出最合理的解释并且刑罚最应该负责任的人。毕竟,在一个询问证人的时...波波加油!不要怕牠恐吓,我们一定要追出最合理的解释并且刑罚最应该负责任的人。毕竟,在一个询问证人的时候保不住证人,就完全说不过去了——更何况那些畜生当时还不给当事人的律师全程在场呢!<br /><br />接下来那些没有正视验尸报告就一面倒的兽吼,更是显示了动物们做贼心虚。<br /><br />如今又明里暗里拦阻普提供证,我们还需要其他解释吗?<br /><br />不是你弄的,怎么样都无法栽赃,是你弄的,怎么样都无法圆谎!<br /><br />这就是最明白的了!<br /><br />加油!波波!思问者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8285847352455320646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36688887211094162192010-06-25T13:19:07.050+08:002010-06-25T13:19:07.050+08:00波波:
我敬重你对赵明福事件上的择善固执,也尊敬你是这里的博主,所以我对其他痞子的叫嚣嗤之以鼻,不...波波:<br /><br />我敬重你对赵明福事件上的择善固执,也尊敬你是这里的博主,所以我对其他痞子的叫嚣嗤之以鼻,不作回应,特别是那个冒名的獐头鼠目之徒。<br /><br />姑不论我是不是国阵的人,事件既然发生在MACC物理管辖范围、实质时间内,MACC就无法脱离责任;然而,知识告诉我们,责任亦分为“法律的”和“道德的”。尽管我心中的那把以人为本的尺度和你一样,可以即刻判定MACC罪无赦,消极的法律责任的佐证机制,却阻碍我一厢情愿地相信,正义可以得以籍由法律获得伸张。特别是,当赵明福事件,已经从法律上的和道德上的争议,锐变为政治上的角力,法律手段已经成了附庸政治需求,不管是BN还是PR皆是蛇鼠一窝,各取所需,消费赵明福!<br /><br />人命关天,绝不是小事。也没有人会愚蠢到去爱政府,不管是BN还是PR政权。我们爱得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家园!从这个意义出发,我们更没有理由“混淆视听”、泯没良知!我的阐述,仅是不同的视野,以免坠入思维死胡同,作蛹自缚。<br /><br />2750廿三号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57017140578191728992010-06-24T09:38:47.380+08:002010-06-24T09:38:47.380+08:00當2750說是誤殺,就證明了一件事;連國陣的人也認為明福冤死,但卻沒有多少人敢講一句人講的話,做人做...當2750說是誤殺,就證明了一件事;連國陣的人也認為明福冤死,但卻沒有多少人敢講一句人講的話,做人做的事。<br /><br />按照他的说法,也是反贪会有罪,那没什么没有延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04条文来提控涉案者?他是在混淆视听。<br /><br />我不介意說是誤殺,但是我要至少看到<br /><br />a) 就算不是302,也一定要有人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04條文之下被提控<br />b) 不是開什麼懶叫驗屍庭來拖延時間;時間越久,我越肚懶<br />c)開了驗屍庭,就不要多多阿支阿左,講什麼四比一的結果是趙明福是自殺。你認定了他是自殺,我也只好認定有人欲蓋彌彰,是他殺<br />d)不要把人命當作小事。我很肚告懶反貪會說趙明福之死是小事。為什麼政府不愛惜我們的命,我還要強迫自己去愛政府?波波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949265292188602501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61881197626142060072010-06-24T00:42:38.159+08:002010-06-24T00:42:38.159+08:002750廿三号shut your fxxking mouth up2750廿三号shut your fxxking mouth upsimone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601025098766765668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64786764130264390282010-06-23T23:30:25.977+08:002010-06-23T23:30:25.977+08:00我的目的是混淆视听.
我这么说好像很客观,再加上玩弄一些法律名词,希望可以影响到一两个人相信明福不...我的目的是混淆视听.<br /><br />我这么说好像很客观,再加上玩弄一些法律名词,希望可以影响到一两个人相信明福不是他杀,然后再推而广之,就会越来越多人相信了。<br /><br />我们国阵的做法是这样的,我们总将骂政府的归类为发泄,要不怎么显示我们马华和民政的沉稳,从而掩饰懦弱?<br /><br />2750廿三号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21844458401968769532010-06-23T21:32:36.679+08:002010-06-23T21:32:36.679+08:00Frank C, 讲得好,挺你!
就当“误杀”成立,跟广大民众的想法一样,2750看来也认为是反贪...Frank C, 讲得好,挺你!<br /><br />就当“误杀”成立,跟广大民众的想法一样,2750看来也认为是反贪的人干的吧!只有在拷问过程中严重误伤受问审的人,才会造成2750所谓的“误杀”。方人也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573470510383527699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14640012521969571002010-06-23T21:25:32.359+08:002010-06-23T21:25:32.359+08:00我顶顶顶~
咦,难怪鼻子痒痒,原来这里来了只口袋怪兽!我顶顶顶~<br />咦,难怪鼻子痒痒,原来这里来了只口袋怪兽!四月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098300819348759671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63987694974407815762010-06-23T20:34:14.828+08:002010-06-23T20:34:14.828+08:00法兰基楼上那个没名字的,什么叫误杀,没懒啪就没懒啪,讲话和人没名字一样鬼鬼祟祟,没立场,还想要两面讨...法兰基楼上那个没名字的,什么叫误杀,没懒啪就没懒啪,讲话和人没名字一样鬼鬼祟祟,没立场,还想要两面讨好,哼哼~leejiajia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506913464486254801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54056168748157735362010-06-23T17:17:03.245+08:002010-06-23T17:17:03.245+08:00波波,
请包涵我说些不中听的话。
我觉得赵明福的死,不能过于简单的归入“被队烂“。
假设是“被...波波,<br /><br />请包涵我说些不中听的话。<br /><br />我觉得赵明福的死,不能过于简单的归入“被队烂“。<br /><br />假设是“被队烂”,那么就是由一连串的致命巧合所引发,而不是预设前提的规划。也许发生了“被队烂”,尸体的处置才是引爆后续的争端。<br /><br />你说,<br /><br />“我們可以做的,其實有很多。最不傷害的方式,就是保持你的肚懶、感染身體的人肚懶、鼓勵和呼吁更多的足齡朋友去登記成為選民,用終結政府的方式,來讓冤死的人得到一個公道。”<br /><br />我觉得,这是很正确的思考方向,不但只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手段。这种手段虽不能发掘真相,却能鼓吹对正义的宣扬,叫世人莫忘记如此冤死之人!Frank C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9982820470946285486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49755914029783844142010-06-23T17:10:26.427+08:002010-06-23T17:10:26.427+08:00咦~ 2750 喔。
hi, Pukimon.....
好久不见,别来无痒~咦~ 2750 喔。<br /><br />hi, Pukimon.....<br /><br />好久不见,别来无痒~Frank C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9982820470946285486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41224317708459733392010-06-23T16:43:35.609+08:002010-06-23T16:43:35.609+08:00波波,
请包涵我说些不中听的话。
我觉得赵明福的死,不能过于简单的归入“他杀”或“自杀”,我觉得...波波,<br /><br />请包涵我说些不中听的话。<br /><br />我觉得赵明福的死,不能过于简单的归入“他杀”或“自杀”,我觉得比较属于“误杀”。<br /><br />假设是“误杀”,那么就是由一连串的致命巧合所引发,而不是预设前提的规划。也许发生了“误杀”,尸体的处置才是引爆后续的争端。<br /><br />此外,我国法庭审讯的机制,是沿用Adversarial体系,承审法官是被动的籍由双方攻防来裁决;这有别于Inquisitorial体系,承审法官是主动发掘真相。但是,我不能确定,验尸庭体系是否采取了有别于法庭常态审讯的机制。希望帮个忙,向了解验尸庭体系的律师请教。<br /><br />你说,<br /><br />“我們可以做的,其實有很多。最不傷害的方式,就是保持你的肚懶、感染身體的人肚懶、鼓勵和呼吁更多的足齡朋友去登記成為選民,用終結政府的方式,來讓冤死的人得到一個公道。”<br /><br /><br />我觉得,这是不正确的思考方向,而只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手段。这种手段不能发掘真相,只能发泄肚懶!<br /><br /><br />2750廿三号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21370210269604384392010-06-23T16:11:28.649+08:002010-06-23T16:11:28.649+08:00对,23了。
对不起,我对数字没有概念,但我对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却有义愤!
我会接下去!对,23了。<br /><br />对不起,我对数字没有概念,但我对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却有义愤!<br /><br />我会接下去!思问者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8285847352455320646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9261054688552415162010-06-23T11:24:49.850+08:002010-06-23T11:24:49.850+08:00確實,小方,很多人跟我說他們也在通過電郵轉發,希望感染更多在外國工作和唸書的人,在大選時回來審判政府...確實,小方,很多人跟我說他們也在通過電郵轉發,希望感染更多在外國工作和唸書的人,在大選時回來審判政府。<br /><br />號外的版本的確沒有我的詳細,主要是因為我的老板上面還有老板,老板OK了,卻是老板的老板卻KO了,因為老板的老板的老板說不OK,使得部份稿子被抽起,束之高擱,沒有機會見天日。<br /><br />所以,我的老板鼓勵我自己放在想放的地方。<br /><br />有想過要把所有的趙明福放在另外一邊。不過這件大工程,大概要等我9月真正的放大假避世時才有時間和精力去做了。<br /><br />無論如何,知道路上有你們相陪的感覺真的很好。有股暖流,從心底升上來,溫暖了身心。<br /><br />謝謝大家。波波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949265292188602501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26917637826755701192010-06-23T11:14:12.374+08:002010-06-23T11:14:12.374+08:00你前阵子写的赵明福猛鬼事件系列报道,我逢人谈起赵明福都推荐给他们看。很多人都没有看过号外的这篇报道。...你前阵子写的赵明福猛鬼事件系列报道,我逢人谈起赵明福都推荐给他们看。很多人都没有看过号外的这篇报道。有个女性朋友甚至告诉我她读后泪留满面。还有,号外周刊好像没有你的博文那么详尽报道。<br /><br />只想告诉你,YOU ARE NOT ALONE!支持你干正义的事!建议把你博里有关明福事件的报导另外分出来并标上专题让人容易直接键入。方人也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573470510383527699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70007715158697737942010-06-23T10:46:17.252+08:002010-06-23T10:46:17.252+08:00呵呵阿芳謝謝,當然我沒有忘記你把每一條的猛鬼趙明福都貼上了你的牆。
文字是一種感染力量,它也是一顆...呵呵阿芳謝謝,當然我沒有忘記你把每一條的猛鬼趙明福都貼上了你的牆。<br /><br />文字是一種感染力量,它也是一顆種子。我們把它種下了,它終有發芽的時候。不懂是在什麼時候,我只能祈禱是在2012年的大選之前。波波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949265292188602501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086581490504567548.post-64134791118963111092010-06-23T10:36:14.338+08:002010-06-23T10:36:14.338+08:00Always support you!Always support you!Mom of three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7998749886478716500noreply@blogger.com